近日,重慶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發布《關于重慶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與充換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渝財規〔2022〕3號)(以下簡稱通知),圍繞車、樁、站、宣傳等環節,明確四項補貼政策。
《通知》表示,此次政策是為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大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國家要求,結合重慶市實際而制定的。重點在于支持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不再對除新能源公交車以外的新能源汽車給予購置補貼。
在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方面,《通知》明確,對在市內購買和首次注冊登記并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條件的新能源公交車,在獲得國家購置補貼后,可按要求申領重慶市購置補貼,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技術要求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具體看,重慶市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約為同期國家購置補貼標準的20%,非快充類純電動公交車、快充類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單車補貼上限分別為1.3萬元、0.94萬元、0.55萬元。
為加大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支持充電樁企業建設大功率、高利用率的充電樁,《通知》提到,將通過差異化補貼引導企業在中心城區以外地區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等我市充電樁布局“短板”地區加大建設力度。
其中,在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直流充電樁分別給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直流充電樁給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新建單樁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壓充電樁,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同時,對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營企業、園區等內部停車位建設,以及本市居民小區“統建統營”的交流充電樁及小功率直流充電樁,給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通知》表示,為加快重慶市換電示范城市建設,推動公共服務領域換電站建設。對提供共享換電技術服務,并運營多品牌多車型的巡游出租、網約出租換電站,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站補貼不超過50萬元。對中重型卡車換電站,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站補貼不超過80萬元。
此外,為營造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濃厚氛圍,對在市內舉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領域相關峰會、論壇、展會、大賽、培訓、沙龍等活動的單位,按照不超過活動經費的3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資金不高于50萬元。